question-icon 消失的债务人该如何制定追讨款项的行动方案?

我把钱借给别人后,对方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完全联系不上。我现在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把钱追回来。想了解在这种债务人消失的情况下,具体有哪些有效的追讨款项的办法,以及整个追讨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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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债务人消失的情况,以下是一些追讨款项的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申请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二是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三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债权人也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会立案受理。因为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这里需要注意个人债务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还在的话,债权人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务,若对方拒不履行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如果债务有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概念: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财产代管人:是指对失踪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保护的人。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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