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制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 首先,我们要理解一些基本概念。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要有直接法和间接法。 直接法是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我国,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具体编制步骤如下:第一步,分析现金流量的类别,主要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第二步,收集相关数据。您需要收集企业的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从中提取与现金流量有关的数据。比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需要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第三步,根据收集的数据,按照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列。在填列过程中,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例如,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间接法是以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等有关项目,剔除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虽然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但了解间接法有助于您更全面地理解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进行了规范。它为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方法,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 总之,编制现金流量表需要您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和方法,按照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在实际工作中,您可以多参考一些案例和资料,不断积累经验,逐步熟练掌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