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他人冒用后,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并追究责任?
具体情况是,我的信用卡上周不慎丢失,发现时已被他人在多家商户消费了近5000元。我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冻结卡片并到派出所报案,但银行称需我先偿还部分款项才能启动调查流程。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义务先行还款?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冒用者的责任?银行要求我先还款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希望得到专业的法律指导以维护自身权益。
闫旭东执业律师
已帮助 2530 人解决法律问题
信用卡被他人冒用后,你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持卡人发现信用卡遗失或被冒用后,应立即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银行需及时冻结卡片并处理纠纷。对于挂失后的冒用交易,持卡人通常无需承担责任;挂失前的交易,若持卡人无过错(如未泄露密码、卡片因不可抗力丢失),也无需承担责任,若存在过错则可能承担有限责任(如密码保管不当)。
你可采取以下步骤:首先,保留所有证据,包括挂失记录、银行交易明细、警方报案回执等。其次,与银行协商时,明确告知其根据监管规定,你无需承担挂失后的交易责任,若银行坚持要求还款,可向中国银保监会投诉。再者,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银行或冒用者,要求赔偿损失。对于冒用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其需承担侵权责任;若冒用金额较大,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你可通过警方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银行要求先行还款的做法,若交易发生在挂失后,该要求不符合规定;若发生在挂失前,需根据你是否存在过错判断,但银行无权强制你先行还款而不启动调查。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