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诉讼时怎样举证共有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共有财产的举证是一个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在财产分割中能否合法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将详细介绍如何进行举证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结婚后一起挣的钱、获得的财产等大多都算共有财产。 对于不同类型的共有财产,举证方法也有所不同。 如果是存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银行查询夫妻双方名下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银行、账号、存款余额、交易明细等。这些信息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同时,自己平时保存的银行存单、存折、银行卡等相关凭证也是重要的证据。 对于房产,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书,这是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重要文件。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可以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这些可以证明购房的时间、资金来源等情况。 对于车辆,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合同、购车发票等证据,以此来证明车辆的购买时间和出资情况。如果车辆是婚后购买的,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另外,对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要提供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股东出资证明、股权证书、合伙协议等,以证明夫妻在企业中的权益和收益情况。同时,还可以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银行流水等资料,来证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 在举证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要真实可靠,不能伪造或篡改。并且证据要与待证事实有直接的关联,能够有力地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在举证过程中遇到困难,比如无法自行获取某些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并依法进行调查。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举证共有财产需要当事人全面、细致地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