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借贷怎样认定为诈骗罪?
我和亲戚之间有借贷关系,借了钱后我一直努力在还,但亲戚非说我是诈骗要报警。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亲属间的借贷到底怎样才会被认定为诈骗罪,是有哪些具体情况或者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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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亲属间借贷认定为诈骗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主观上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意味着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比如在借钱时就虚构了借款用途,将借来的钱用于挥霍、赌博等非法活动或者隐匿财产准备跑路,根本不考虑还款事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强调了认定诈骗犯罪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其次,实施了欺诈行为。也就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例如,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生病急需钱等理由向亲属借钱;或者隐瞒自己已经身负巨额债务、没有还款能力等真实情况。 再者,使亲属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了财产。亲属因为相信了借款人编造的理由,才把钱借给了对方。 最后,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不过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亲属间借贷不能仅仅因为未按时还款就认定为诈骗,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果只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还款,如生意失败、突发重大疾病等,且借款人有还款意愿和行动,一般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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