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该怎么举证?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在进行误工费举证时,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是误工时间的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你要获取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上面通常会有关于你受伤治疗的时间记录,以及建议休息的时间,这些都可以作为误工时间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上写明你需要卧床休息一个月,这一个月就可作为误工时间的初步证明。 其次是收入状况的证明。如果您有固定收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你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误工证明,上面要写明你的工资收入、因为受伤误工而扣发的工资等情况。同时,还可以附上你的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账单等,这些材料能清晰地反映出你的收入情况以及收入减少的具体数额。例如,工资条上显示你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而在误工期间工资停发,银行流水也能印证这一点,那么就能证明你的收入减少情况。 如果您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你可以提供过去三年的收入流水、纳税凭证等,来计算平均收入。要是无法提供这些,就可以参考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比如你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就可以查找当地餐饮服务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此外,为了使你的举证更有说服力,还可以提供一些辅助证据。比如同事的证言,证明你因为受伤确实无法正常工作;或者提供与工作相关的业务往来记录,证明因为受伤耽误了工作。总之,误工费的举证需要多方面的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