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驾撞人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理?


当发生女子醉驾撞人肇事逃逸的情况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明确相应的处理方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是一种危险驾驶的行为。而肇事逃逸,则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醉驾撞人肇事逃逸的行为同时符合这两条规定,会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单纯醉驾撞人后逃逸,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等特别严重后果,一般按照交通肇事逃逸来定罪量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处罚就会更重,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行政责任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对于受害者,逃逸者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逃逸者需要赔偿受害者因事故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导致死亡)等一系列损失。 总之,醉驾撞人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面临刑事、行政和民事等多方面的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