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存单诈骗罪怎么判罚?
我不小心参与了使用假存单诈骗的事情,现在心里特别慌。想知道在法律上,假存单诈骗罪到底是怎么判罚的,判罚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是什么,越详细越好,我很担心自己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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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存单诈骗罪,其实主要涉及到金融诈骗犯罪领域。简单来说,就是有人使用伪造的存单去骗取他人财物或者金融机构资金等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专门的“假存单诈骗罪”这一罪名,涉及假存单诈骗通常按照金融凭证诈骗罪来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按照票据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来。 具体的判罚标准如下: 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一般司法实践中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实际案例,可能诈骗金额在一定的数值之上就会认定为此标准,不过具体数额会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差异。 要是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标准相比“数额较大”会更高,同时“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包括诈骗行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社会影响、给被害人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等情况。 当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是一个很高的标准,一旦达到这个标准,就意味着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非常严重。“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能包含诈骗行为导致金融机构出现重大危机、造成众多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等极其恶劣的后果。 所以,假存单诈骗行为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其判罚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确定,以此来维护金融秩序和保护公民、单位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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