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如何追究?
我遇到了公安机关执法可能存在过错的情况,想知道对于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到底是怎么追究的。是涉及到哪些人要担责,又会有什么样的具体追究方式,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展开


公安机关执法过错指的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为故意或者过失,作出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且产生了危害后果。通俗来讲,就是警察在执行任务时,由于有意或者不小心做了违法的事,还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对于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要全面、客观地考量各个方面的情况。如果执法人员存在故意违法执法,比如明明知道行为违法还去做,或者存在重大过失,像严重违反执法程序导致严重后果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责任追究方式上,包括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的方式有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止执行职务、延期晋级晋职等。纪律处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等犯罪,会被依法起诉和审判。 此外,对于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这意味着,不管过了多长时间,只要发现执法过错,相关责任人都要承担责任。这一规定能够督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公正、严格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