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回遗失物?


在日常生活中,遗失物品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情。那么,如何从法律途径追回遗失物呢?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遗失物的定义。遗失物是指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当发现遗失物后,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追回。 第一步,确定遗失地点。仔细回忆物品遗失的大概位置,这有助于缩小寻找范围。例如,如果是在商场遗失的,可向商场的客服中心或保安处寻求帮助,查看监控录像,确定是否有他人拾得。 第二步,发布寻物启事。可以通过在遗失地点附近张贴寻物启事,或者利用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发布信息,说明遗失物品的特征、遗失时间和地点,并承诺给予一定的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您在寻物启事中承诺了报酬,在领回遗失物时就需要兑现承诺。 第三步,如果知道拾得人是谁,可以直接与对方协商要求返还。若拾得人拒绝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此时,权利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四步,如果不知道拾得人是谁,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相关线索进行调查,帮助寻找遗失物。 总之,追回遗失物需要我们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同时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