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工伤后怎么跟老板谈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跟老板谈赔偿的事,但又不知道从哪开始,也不清楚该提哪些要求才合理。我担心谈不好,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有哪些要点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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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与老板谈赔偿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步骤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次,及时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步非常关键,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获得赔偿。 然后,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构成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在与老板谈赔偿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先向老板说明工伤认定的情况和依据,让老板了解这是法定的责任。接着,列出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以《工伤保险条例》为依据,向老板清晰地说明您应得的赔偿金额。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如果老板对赔偿有异议,不要轻易妥协,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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