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以前年度税收滞纳金该如何做账?
我公司发现需要缴纳以前年度的税收滞纳金,但是不知道在财务上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我不太清楚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怕处理错了会有麻烦。想了解一下具体要怎么做账,遵循什么样的流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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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处理方面,税收滞纳金属于企业因未按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一项额外支出,在会计核算中,它通常被归类为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而税收滞纳金并非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所以不计入成本费用类科目,而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在账务处理上,当企业缴纳以前年度税收滞纳金时,一般的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这表示企业的银行存款减少了,同时营业外支出增加了。 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进行纳税调增处理,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例如,企业会计利润为100万元,其中包含税收滞纳金5万元,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105万元(100 + 5),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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