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个人转公司账户往来款该如何做账?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之前个人转了一笔款到公司账户作为往来款。现在公司财务让我了解下这笔款该怎么做账,我对这方面完全不懂,也不知道涉及哪些财务和法律规定,想问问专业人士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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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人转公司账户的往来款做账需要遵循一定的财务和法律规范。下面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介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往来款”的概念。往来款是公司与股东之间因资金往来而产生的款项,其性质可能是借款、投资款或者暂时的资金拆借等。不同性质的往来款,账务处理方式也不同。 如果这笔往来款是股东借给公司的款项,那么在账务处理上,公司应将其作为一项负债记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收到股东的借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 股东姓名”科目。这意味着公司的银行账户增加了资金,同时产生了对股东的一项债务。当公司偿还这笔借款时,应借记“其他应付款 - 股东姓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这笔往来款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款,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投资款应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在账务处理上,公司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如果是增加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如果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科目。这种情况下,股东的投资成为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公司无需偿还,而是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承担风险。 另外,如果这笔往来款是暂时的资金拆借,即股东与公司之间短期的资金周转,那么在账务处理上同样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例如,股东临时借给公司资金,公司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 - 股东姓名”科目;当公司归还资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往来款的性质如何,公司都应做好相关的账务记录,并保存好资金往来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借款协议等,以备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同时,对于涉及税务处理的问题,公司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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