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价买不到新房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可拆迁评估价给得很低,根本买不到周边合适的新房。我很担心之后没地方住,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保障我的权益,让我能有合适的房子住。
展开


当遇到拆迁评估价买不到新房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白拆迁评估价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方法,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估算得出的价格。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如果您觉得拆迁评估价过低,买不到新房,第一步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核评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还能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要是经过上述程序后,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您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权。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您有权对拆迁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或诉讼,要求法院或复议机关审查拆迁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保障自己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