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是否可以退?
我前段时间看中一套房子,交了定金。可现在家里出了点状况,不想买这套房了。不知道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回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定金是否可以退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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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通俗来讲,就是购房者为了表示自己买房的诚意,先给开发商或者卖家一部分钱。 关于购房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是否可以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了,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比如购房者仅仅是因为自己突然改变主意,不想购买该房屋了,这种情况下就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然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或者卖家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这就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如果因为一些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比如政策调整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贷款等,使得购房合同无法履行,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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