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付了定金后不想买了,怎么把定金退回来?


在买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下面来详细说说买房付了定金后不想买了,如何把定金退回来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定金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所以,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退还定金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可以退还定金的情形。比如,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交付房屋,或者存在虚假宣传等情况,导致购房者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购房者就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这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使得购房者遭受了损失,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应当返还。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例如,政府突然出台限购政策,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如果遇到可以退还定金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在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定金收据、与开发商沟通的记录等。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处理定金退还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