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如何拒绝赔偿?


在撞人事故发生后,拒绝赔偿不是一件随意就能做的事情,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责任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事故责任完全不在撞人者,比如是被撞者故意碰撞机动车,那么撞人者是有法律依据拒绝赔偿的。 其次,对于赔偿项目和金额,如果伤者提出的赔偿要求不合理,撞人者也可以拒绝不合理的部分。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赔偿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例如,医疗费需要有正规的医疗发票和病历;误工费需要有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和收入减少的证明等。如果伤者无法提供合理有效的证据来支持某些赔偿项目,撞人者有权拒绝赔偿这部分费用。 另外,如果撞人者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通过复核,如果能改变事故责任认定,也可能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不能为了逃避赔偿而故意寻找借口拒绝赔偿。如果撞人者确实负有赔偿责任却拒绝赔偿,伤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法院判决撞人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撞人者仍拒不执行,可能会面临强制执行,包括冻结财产、拍卖资产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撞人后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处理赔偿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