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财产保全如何解除?

我之前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现在情况有变化,想把保全解除。但我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也不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展开 view-more
  • #财产保全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而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则是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对财产的限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是保全错误的;二是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是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是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比如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解除保全的程序上,一般来说,如果是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保全,应当向法院提交解除保全的申请。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解除条件的,法院会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该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然后法院会及时通知相关协助执行单位,如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办理解除保全的手续。 如果是因为其他法定情形导致保全解除,例如保全错误,法院会依职权主动作出解除裁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保全人而言,如果认为存在可以解除保全的情形,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判断是否符合解除条件。 总之,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无论是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还是因法定情形由法院依职权解除,都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操作,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有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