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学生实习收入按什么申报个人所得税?

我是一名学生,现在正在实习,每个月能拿到一笔实习收入。我不太清楚这笔收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应该按照什么来申报,是和正式员工一样吗?还是有特殊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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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习个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学生实习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对于学生实习收入,主要涉及到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这两个概念。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如果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存在雇佣关系,那么实习收入通常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下,单位会按照工资薪金的预扣预缴方法,按月为学生预扣预缴税款。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是每月5000元,也就是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年收入超过6万元,再根据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表来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学生与实习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雇佣关系,实习收入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不过,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会和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总之,学生实习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要根据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来判断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申报,并且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能会进行税款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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