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捡到东西归还应该怎么处理?

我前几天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和一些现金。我想把钱包归还给失主,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在原地等失主,还是交给警察?后续还有什么手续要办吗?希望能得到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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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拾得遗失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捡到东西并打算归还时,首先涉及到的一个法律概念是“拾得遗失物”。遗失物指的是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通俗来讲,就是别人不小心弄丢的能拿得动的物品,像钱包、手机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也就是说,当你捡到东西后,有义务把它归还给失主。如果你知道失主是谁,就应该马上通知失主来领取。要是不知道失主是谁,那就需要把捡到的东西交给公安等相关部门。 在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拾得人还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你捡到东西后不好好保管,因为故意或者特别大的疏忽导致东西损坏或者丢失了,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如果是因为一般的意外情况,比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物品受损,拾得人通常不用承担责任。 当你把遗失物交给公安等部门后,有关部门会发布招领公告。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一般情况下,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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