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中如何审查认定证据?


在民事审判中,审查认定证据是一个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公正判决。以下将详细介绍民事审判审查认定证据的方法和依据。 首先,对于证据的真实性审查是基础。真实性指的是证据要真实存在,不是伪造、篡改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审判人员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证据的真实性。比如,对于书证、物证,要查看其来源是否可靠,是否有涂改、添加等痕迹。如果是证人证言,会考虑证人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证人的感知能力和记忆能力等。像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一方拿出了一份合同作为证据,法院会审查合同的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被替换页面的可能。 其次,证据的关联性也至关重要。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要有一定的联系,能够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待证事实无关联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在一个侵权案件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如果与被告的侵权行为没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那么该证据就不具有关联性,法院不会采纳。 再者,合法性是审查证据的重要方面。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取得方式、形式等要符合法律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如通过威胁、引诱等方式获取的证人证言,是不能被法院采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禁止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证据。 此外,审判人员还会对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大小。对于不同类型的证据,其证明力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当存在多个证据时,法院会综合判断各个证据的证明力,从而认定案件事实。 在民事审判中,审查认定证据需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通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审查证据,才能确保案件得到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