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交警出具的认定书我觉得不太合理。我想申请复核,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是有特定的流程?希望能了解下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详细步骤。
展开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认定的一种救济途径。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要注意,必须是书面申请,并且要在规定的三天时间内提出,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复核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其次,申请复核时,要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应该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再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将不予受理: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最后,受理复核申请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审查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