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赠与如何撤销?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里面有赠与对方财产的条款,现在有些后悔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撤销赠与啊?主要是想了解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撤销,以及具体要走什么样的流程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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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赠与的撤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也就是双方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时,离婚协议整体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其中的赠与条款自然也未生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赠与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直接撤销 。 要是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即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不能随便撤销。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通常和解除婚姻关系等一系列事项紧密相关,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 不过,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离婚协议生效后,其赠与条款基于特殊性质,常被认定为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所以通常难以撤销。 存在一些法定情形时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且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事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后,才有可能撤销赠与条款。 相关概念: 任意撤销权:就是在赐予你的那部分财产的所有权还没有正式移交给别人之前,你就有权行使这个权利来取消它。 法定撤销权:在法律规定的一些特定情形下,赠与人享有的撤销赠与的权利,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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