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逃避债务会怎么判?

最近在处理一些法律相关的事情,遇到个情况。身边有人担心自己的债务人通过离婚的方式来逃避债务。想知道要是真发生这种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啊?是只让继续还债,还是会有别的处罚?特别想搞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行为是怎么界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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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案例中,若有一方当事人故意逃避其应承担之债务,这种行径有可能被视为恶意转移财产或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发现有离婚逃避债务的情况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谨的调查与确认,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对于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有权判令将相关财产予以追缴,并用于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即使夫妻离婚,共同债务也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如果通过离婚协议将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由一方承担,但是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约定仅对男女双方有效,债权人仍可就双方主张债权;若是有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偿还了债务的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是难以得逞的,法律会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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