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冒商标商品罪如何量刑?
我在一个小工厂打工,最近听说老板可能涉及生产假冒商标商品。我很担心自己也会受牵连,想知道这个生产假冒商标商品罪是怎么量刑的,我会不会有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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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冒商标商品罪在法律上准确表述是“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下面来详细说一下它的量刑情况。 首先,要了解该罪的定义。简单来说,就是商家明明知道商品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还进行生产和销售,并且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这里的“明知”,就是商家心里清楚这个商品的商标是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怎样才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这里的销售金额,就是卖这些假冒商标商品一共得到的钱。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除了销售金额,还有其他一些情节也会影响量刑。比如,假冒商标的商品数量、对商标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是否是多次作案等。如果商家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退还违法所得,这些情节在量刑时也会被考虑,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像在工厂打工这类情况,如果只是普通员工,并不知情且没有参与假冒商标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决策等核心环节,一般不会被认定构成此罪。但如果明知是假冒商标商品还参与其中,可能会根据具体参与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总之,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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