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诈骗案件怎么量刑?


在探讨共同犯罪诈骗案件如何量刑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共同犯罪和诈骗罪。共同犯罪指的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共同犯罪的诈骗案件,在量刑时,首先会考虑整个犯罪团伙诈骗的总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数额越大,量刑也就越重。 不过,在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作用和地位是不同的,所以量刑也会有所区别。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等。 主犯,通常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比如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主犯参与了整个诈骗过程,涉及诈骗数额巨大,那么他将面临较重的刑罚。例如,诈骗数额达到“数额巨大”标准,可能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在诈骗案件中,只是负责望风、传递信息等辅助工作的人员,通常会被认定为从犯,其量刑会相对主犯轻很多。 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比如有人是被他人威胁、逼迫参与到诈骗活动中的,在量刑时会充分考虑其被胁迫的情节。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犯罪人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总之,共同犯罪诈骗案件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