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散伙时账目该怎么算?

我和我爱人打算分开过了,但是家里的财产、债务啥的还没理清楚。不知道像房子、车子这些共同财产咋分,还有一起欠的债又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夫妻散伙时账目到底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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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散伙”通常指的是离婚,而“账目”计算也就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进行处理。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在分割房产时,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会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除了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也很重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之,夫妻“散伙”时的“账目”计算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复杂的情况。在处理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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