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有结婚证要怎么离婚?
我和对象办了婚礼但没领结婚证,现在过不下去想分开,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也有个孩子,不清楚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该怎么‘离婚’,财产和孩子问题又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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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关系的确立是以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为法定要件的。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从法律层面来讲,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 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若属于这种事实婚姻关系,要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来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在同居关系下,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同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财产分割,一般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来进行分配。而子女抚养问题,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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