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如何清理债权债务?


公司注销时清理债权债务是一个重要且严谨的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清算,指的是公司在终止过程中,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了解债权债务关系,以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债权人是指公司的债主,也就是有权要求公司还钱的人;债务人则是欠公司钱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清理债权方面,清算组要对公司的债权进行全面登记和核实。比如通过查阅合同、账目等资料,确定公司有哪些债权,包括客户的欠款等。然后,向债务人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或者无力偿还,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债务的清理,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最后,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只有完成了上述完整的债权债务清理程序,公司才能合法、规范地完成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