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应如何结算与清偿?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款的结算与清偿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不仅关系到施工方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工程款结算与清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方式。 首先,我们来谈谈工程款的结算。工程款结算,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款项的具体数额。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价款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果合同中对结算方式有明确规定,双方就应当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一般常见的结算方式有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等。按月结算就是每个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则是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如基础完工、主体完工等进行结算。 当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如果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在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对于结算过程中双方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接下来,说说工程款的清偿。如果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其清偿。《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如果建设单位拒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费用。在诉讼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合同、施工记录、结算报告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总之,工程款的结算与清偿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单位要及时、准确地进行结算,并在遇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时,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