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要点。 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要对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了解。比如用人单位是否合法经营,其信誉状况、经济实力等。同时,劳动者要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其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再者,合同条款要仔细审查。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这些条款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劳动者要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 另外,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最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劳动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存在不合理条款,劳动者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协商不成的,可以拒绝签订,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签订劳动合同要谨慎,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