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该如何解决?


夫妻协议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下面将从不同情况为你介绍解决办法,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首先,若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已经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一般情况下,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其次,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财产分割显失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若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是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分割的。 另外,若离婚后发现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解决夫妻协议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时,建议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清单、银行流水、离婚协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