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破产单位该怎么处理?
我有笔钱借给了一家公司,现在这家公司申请破产了,但他们还没还我钱,我想起诉他们要回借款。可我不知道起诉破产单位的流程是怎样的,不知道该从哪着手,也不清楚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处理。
展开


当您起诉破产单位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这个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在我国,处理破产相关事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根据该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也就是说,您不能随意向某个法院起诉,而要向受理该单位破产申请的法院提出诉讼。其次,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意味着如果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您的诉讼就已经开始了,会暂时停止,等管理人接管财产后再接着进行。另外,您需要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您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如果您的债权是有财产担保的,您在破产程序中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一般来说,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所以,您的债权能否得到全额清偿,要根据破产单位的财产状况和清偿顺序来确定。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总之,起诉破产单位时,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及时申报债权,积极参与破产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