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苏州怎么起诉对方离婚?

我和另一半在苏州生活,现在感情破裂想离婚,但对方一直拖着不同意,我决定起诉离婚,可完全不清楚该怎么做。想了解在苏州起诉对方离婚具体要准备什么、走哪些流程,有没有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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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苏州起诉对方离婚,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是准备相关材料,这些材料能帮助法院了解你们的婚姻状况、诉求等情况。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亲自签字的起诉状(两份),起诉状要清晰写明离婚的原因、诉求等内容。如果有共同财产,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如果有子女,需提供子女身份证明文件,像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接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婚姻登记地的法院有管辖权。住所地就是被告户口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与住所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要是符合立案要求,法院就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立案后,法院一般会先安排调解环节。法院的调解是为了看看夫妻双方能不能通过沟通协商,和平解决离婚问题。要是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要是调解不成功,就会进入庭审程序。 到了庭审阶段,双方当事人需要按时出庭。在法庭上,双方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举证就是拿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情况的证据等;质证是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辩论;辩论就是双方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准予离婚,会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管辖权: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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