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如何起诉离婚?


在苏州起诉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的步骤和要求。 首先,需要明确起诉离婚的条件。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苏州,如果被告在苏州有固定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在苏州,就可以在苏州相应的法院起诉。比如被告居住在苏州姑苏区,那就可以向姑苏区人民法院起诉。 然后,要准备好相关的起诉材料。主要包括:1. 离婚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事实与理由(陈述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过程)。2. 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4. 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5. 如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6. 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接下来是起诉的具体流程。第一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第二步,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被告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第三步,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各自的主张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判决。第四步,领取判决书,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起诉离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和程序。如果您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