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自建房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我结婚后,父母建了一套自建房。现在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割,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很想弄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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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婚后父母自建房离婚时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一般需要进行分割。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一方独自拥有的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如果该自建房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建造,并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这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父母明确表示房子是给儿子一个人的,并且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离婚时儿媳就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要是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可以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何分割这套房子。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双方育有子女,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环境,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并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婚后夫妻双方也参与了自建房的出资或者建设劳动,那么对于夫妻共同出资或付出劳动的部分,即使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也应该给予另一方合理的补偿。比如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了建房所需的材料,或者夫妻二人一起参与了建房的劳动,那么这部分贡献在离婚时需要进行考量。总之,婚后父母自建房离婚时的处理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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