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诉离婚财产保全呢?


起诉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在离婚诉讼期间,一方恶意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从而保障自己在分割财产时能获得应有的份额。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要点。 首先,了解财产保全的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离婚案件中,财产保全可以针对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准备申请材料。需要撰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明确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保全的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提供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银行存款明细、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此外,还需要提供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或者由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等。 第二步,向法院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第三步,法院审查与裁定。法院会根据申请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裁定一旦作出,法院会立即执行,对被保全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第四步,后续处理。如果在保全期限内,离婚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法院作出判决,根据处理结果对保全财产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会解除保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合理的担保,并且要确保申请的财产保全范围合理合法。如果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