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未执行该怎么起诉?


当离婚协议未执行时,若要通过起诉来解决,以下是详细的法律步骤和依据。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离婚协议的性质。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前,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以及能够证明对方未履行协议的证据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且被告确实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那么法院会判决被告履行协议。若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原告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