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期付款如何进行组成计税?

我在进行一笔交易时采用了分期付款的方式,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组成计税是怎么回事。比如计税依据怎么确定,税率如何应用等。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分期付款组成计税具体是怎样规定和操作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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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期计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组成计税价格”这个概念。组成计税价格就是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或者销售价格明显不合理的时候,按照税法规定的公式计算出来的一种计税价格。它是用来确定应纳税额的基础。 在分期付款的交易中,计税情况要根据不同的税种来具体分析。 对于增值税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如果是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那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一般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 成本利润率),如果是应征消费税的货物,组成计税价格还要考虑消费税的因素,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 + 成本利润率)÷(1 - 消费税税率)。也就是说,在分期付款的增值税计税中,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根据对应的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对于消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同样也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如果是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 比例税率);如果是复合计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 - 比例税率)。 企业所得税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金额,结合相关成本等情况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之,分期付款的组成计税要依据不同税种的具体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情况和相应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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