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如何扣税?

我除了有一份固定工资外,还有一些额外收入,比如兼职收入、稿费之类的。我不太清楚这些额外收入该怎么扣税,是和工资一起算,还是分开算呢?具体的扣税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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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额外收入扣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种类多样,不同类型的额外收入扣税方式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劳务报酬所得,这通常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像兼职工作、临时帮忙干活等获得的收入。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年度终了后,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其次是稿酬所得,就是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并且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稿酬所得同样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年度终了后,稿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这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的规定。 再者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年度终了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同样是依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 另外,像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这两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且没有扣除费用。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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