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 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就解除的条件、时间、经济补偿等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 劳动者单方解除。又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只要按照规定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即时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也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过错性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存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非过错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裁员,但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