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如何终止?


保证合同的终止,简单来说,就是这份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啦。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证合同终止的情形: 首先,当主债权消灭的时候,保证合同会终止。主债权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原本的那个债权。打个比方,您朋友找您做保证人向别人借了一笔钱,后来朋友把这笔钱还清了,那么主债权就没了,您和债权人签的保证合同也就跟着终止啦。这在《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里有规定,主债权消灭是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之一,而保证合同和担保物权有密切联系,主债权消灭了,保证合同自然也受影响而终止。 其次,担保物权实现的时候,保证合同也会终止。比如说,为了这笔债务,提供了房产抵押作为担保,当债权人因为债务人不还钱,依法把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等实现了担保物权,保证合同也就终止啦。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实现会导致担保物权消灭,进而影响保证合同终止。 然后,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保证合同也可能终止。债权人要是明确表示不要这个担保了,那么保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也会结束。 另外,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一般也无效从而终止。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就像大树和它的影子,主合同无效了,保证合同通常也跟着无效。《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还有,如果保证合同里约定了终止的条件,当这个条件满足的时候,保证合同就可以终止。比如合同里约定,在某个特定日期后保证合同终止,到了那个日期,合同就终止啦。这就是约定解除合同的一种情况。 相关概念: 主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基于基础交易关系所享有的原始债权。 担保物权:为确保债务清偿的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设定的一种物权,比如抵押权、质权等。 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依赖主债权债务合同而存在,所以是从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