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财产保全在破产清算中是否有优先权?

我公司申请了对另一家公司的财产保全,可现在这家公司进入了破产清算程序。我担心之前做的财产保全会不会白做了,不知道在破产清算的时候,申请了财产保全的这部分财产,我们公司有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财产保全
  • #破产清算
  • #优先受偿
  • #企业破产法
  • #债权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而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这意味着在破产程序启动后,财产保全措施会失去效力。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里明确了只有担保权人才有优先受偿权,而财产保全并不属于法定的优先受偿权利类型。 所以,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在破产清算中是没有优先权的。在破产程序中,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将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财产保全并不能使申请人获得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的地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