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统一司法标准而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以下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明确了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商业贿赂犯罪并非单一罪名,它涵盖了刑法规定的多种罪名,比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该意见将商业活动中涉及这些罪名的贿赂行为都纳入规制范围,使得打击商业贿赂的法网更加严密。这意味着,无论是在公司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还是在涉及国家机关的商业往来里,只要存在贿赂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其次,对“贿赂”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传统观念里,贿赂可能更多地被理解为财物。但该意见将贿赂的范围进行了扩大,不仅包括金钱和实物,还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像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等。这一规定适应了现代商业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那些以非传统财物形式进行的贿赂行为也能受到法律制裁。 再者,规范了几种特殊主体的商业贿赂行为。例如,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为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也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 此外,意见还对商业贿赂与正当商业促销行为进行了区分。在商业活动中,一些企业会采取促销手段来推广产品或服务,如给予折扣、佣金等。但该意见明确,这些行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明示入账,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商业贿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总之,《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于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在商业活动中,各类主体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触碰商业贿赂的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