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一个在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且需要重点关注的法律概念,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明确规定和解释。下面将为你详细阐述如何理解这一行为。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这里的经营者,就是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简单来讲,就是商家为了让自己在生意上更有优势,给别人好处来达成交易或者获得其他便利。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关于财物,这很好理解,就是现金、实物等,比如直接送钱、送名贵的礼品等。而其他手段就比较宽泛了,包括提供旅游、装修、娱乐等利益。例如,某公司为了拿到一个项目,邀请招标单位的负责人免费去国外旅游,这就可能构成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行为有多种表现形式。常见的有回扣,就是在交易过程中,暗中返还一部分款项给对方。还有佣金,如果佣金没有如实入账,也可能被认定为商业贿赂。另外,以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等各种名义给对方好处,只要是为了不正当的交易目的,都可能属于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一旦被认定为商业贿赂,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商业贿赂行为的理解,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存在为了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而进行的不正当给付行为。在商业活动中,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通过正当的方式参与竞争,这样才能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