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了解医疗事故报告?

我之前在医院经历了一场可能的医疗事故,想知道怎样才能了解到关于这个事故的报告。医院方面好像不太配合提供信息,我也不清楚具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获取这份报告,是找医院哪个部门,还是有其他官方渠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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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医疗事故报告,我们可以从多个途径入手。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报告的概念。医疗事故报告是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方面提交的书面材料。它是处理医疗事故、明确责任、改进医疗服务的重要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患者及其家属可以直接向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查看医疗事故报告。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虽然医疗事故报告不一定完全等同于上述病历资料,但患者可以基于对自身权益的了解需求,向医院提出合理申请,一般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接待此类申请。 如果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相关报告,患者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力和职责对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所以,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求助,是一种合法有效的途径。 此外,若进入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患者也可以从负责鉴定的医学会处了解相关信息。医学会会依据法定程序,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这个报告也是了解医疗事故详细情况的重要依据。患者可以关注鉴定程序的进展,依法获取鉴定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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