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权该如何使用?

我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我想解除这个协议,却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解除的流程以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担心自己操作不当会带来法律风险,所以想问问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权要怎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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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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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协议。那么关于竞业限制协议解除权的使用,下面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用人单位拥有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如果认为不需要劳动者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了,随时可以解除该协议。不过,该条还规定,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因为竞业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选择,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协议,额外支付补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劳动者可能遭受的损失。 从劳动者角度来说,当用人单位出现违约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行使解除权。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明确了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界限,当达到三个月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因为支付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的权益就受到了损害,此时赋予劳动者解除权是合理的。 此外,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双方都可以按照约定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哪一方行使解除权,都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状态。总之,竞业限制协议解除权的使用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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