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撤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撤案流程会因事故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如果是轻微且事实清楚无争议、不涉及刑事犯罪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解决。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协议要写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机动车信息、事故形态、责任等内容。完成协商后,可自行赔偿,也可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之后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要求撤案,交警部门核实双方已解决纠纷且无违法行为需要处罚,一般会同意撤案,并记录撤案原因和过程,同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益和义务。 其次,如果是在交警大队双方协商解决并且接受调解的情况,由交警队出具调解终结书,双方签名即可撤案。这里要注意,民事赔偿部分可以撤案,但行政处理是不可以撤案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 相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需要注意,如果交通事故涉嫌犯罪,例如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驾驶等,则无法撤销。对于这类事故,公安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严惩,即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也不能撤销案件。 相关概念: 简易程序:是对一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案件适用的一种简化处理程序,在交通事故中,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情况,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调解终结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未达成协议时,制作并送交各方当事人的文书,标志着调解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