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起诉书该怎么写?


在了解如何写解除同居关系起诉书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种状态。这种关系不受我国《民法典》中婚姻关系的保护,但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仍受法律调整。 下面来详细说一下解除同居关系起诉书的写法。一份完整的起诉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解除同居关系起诉书”。 接下来是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被告则是被起诉的一方。要写清楚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果有诉讼代理人,也要写明代理人的相关信息。这部分内容能让法院准确识别诉讼参与人。 然后是诉讼请求。这是起诉书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明确写出自己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比如,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写明要求分割哪些财产以及具体的分割方式;如果有子女抚养问题,要提出自己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等方面的请求。诉讼请求要具体、明确、合理。 事实与理由部分也很关键。在这里,要详细陈述双方同居的时间、过程,以及为什么要解除同居关系。比如,是因为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还是在财产管理、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同时,要结合具体的事实说明自己提出诉讼请求的依据。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要说明哪些财产是双方共同购置的,哪些是一方单独所有的。 最后是结尾部分,要写明起诉的法院名称、原告签名以及起诉的日期。 在撰写起诉书时,还需要注意一些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处理,但涉及财产和子女问题时,法院会进行审理。 此外,为了使起诉书更有说服力,在陈述事实时最好能提供相关的证据线索,比如财产的购买凭证、子女的出生证明等。如果自己对法律程序和文书撰写不太熟悉,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到法院的立案大厅寻求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