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能力重新鉴定申请书该怎么写?


在刑事案件中,当当事人或其家属对已有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时,可通过撰写重新鉴定申请书来申请重新鉴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刑事责任能力重新鉴定申请书的写法。 首先,要明确申请书的基本格式。一般来说,申请书需要包含标题、申请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落款等部分。标题可直接写“刑事责任能力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信息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申请人是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还需要说明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 请求事项部分,要清晰明确地写出请求重新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要求。例如“请求对犯罪嫌疑人[姓名]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这部分内容要简洁明了,让受理申请的机关一眼就能看出您的诉求。 事实与理由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在阐述事实时,要详细说明对原鉴定结果存在异议的具体情况。比如,指出原鉴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操作,像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法定的鉴定资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否则其作出的鉴定意见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有证据证明鉴定所依据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也应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比如提供新发现的病历资料、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还可以说明重新鉴定的必要性,如原鉴定结果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等。 另外,在阐述理由时,可以引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这是申请重新鉴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最后,在落款部分,申请人要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如果申请人是单位,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撰写申请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客观,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理的理由。同时,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书,以保障申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